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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名称设置(法院审判庭副庭长级别)

评论:0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10日 18:35 浏览: 20

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

首届“人民法院改革创新奖”

上海法院有两项改革举措入围

一起来详细了解下吧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打造“智能交互庭审”新模式

推动庭审实质化落地见效

近年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坚持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相结合,发扬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探索新技术在庭审中的深度应用,打造出“智能交互庭审”新模式,强化庭审中心作用,推进庭审实质化开展。该模式借助人工智能的语音识别、智能联想、随机算法等手段,把法官能动作用与技术辅助作用衔接,推动庭审实现动力变革、效率变革和质量变革。目前“智能交互庭审”模式已在该院刑事、民事等各类案件中适用。

一、智能识别模式减少庭审交互迟延,辅助庭审顺畅推进,向改革要效率

借助人工智能音字转换技术,在庭审系统中嵌入语音识别功能,实现智能识别模式下的庭审“三同步”,即当庭陈述与文字记录同步、庭审进展与材料呈现同步以及调取指令与结果唤出同步,辅助法庭推进庭审进程,提高庭审效率。

一是识别当庭陈述,文字记录即时转换。传统模式下,书记员通过电脑键盘打字进行归纳式庭审记录,录入速度较难突破,容易出现庭审卡顿、当事人不认可或修改过多等现象。该院用音字转换新型记录方式替代传统人工打字方式,庭审记录速度提升4倍,且通过庭前机器学习案件专有词汇、庭审中法官归纳总结当事人的方言陈述等方式,使系统的记录准确率达到95%以上,从而实现庭审笔录从手动书写到人工打字再到智能识别的革命性转变,极大地释放出部分人力资源。得益于该种庭审模式的产生,该院设立“书记员管理办公室”,将传统的书记员“跟人”模式转变为“驻庭”模式,原来承担全院庭审记录的118名书记员工作,现在只需要35人即可完成,科技赋能的伟力和成效得以充分体现。释放出的83名书记员,该院根据个体情况,将大部分书记员转为法官助理,实现该院法官与法官助理1:1的配比,极大缓解了法官办案压力和工作负担。

二是识别卷宗信息,关键材料即时呈现。庭审之前形成的卷宗材料承载了案件大量信息。传统模式下,法官需要频繁查阅卷宗来核对当事人陈述,费时费力。该院“真刀实枪”开展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工作,利用靶向识别技术,对诉讼材料进行同步扫描和电子智能编目,扫描材料识别准确率达到90%以上。由于电子卷宗随着诉讼进程同步生成,为电子卷宗在审理阶段的深度应用提供了广阔空间。智能交互的庭审系统对于一些格式化的重要证据,可以做到自动识别抓取展示。比如,庭审进展到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环节时,系统会从卷宗材料中自动抓取与当事人身份信息相关的户籍证明、身份证等材料,方便法庭当庭比对验证。卷宗信息不断呼应着庭审进展,逐步自动铺开,将静态的卷宗变成动态的信息流,将整本卷宗变成可以根据需要截取的信息片段,提高了庭审的质量。

三是识别调取指令,搜索结果即时唤出。庭审过程中,法官需要主持证据交换,并对示证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传统模式下,纸质卷宗在审判席和当事人席位反复传递多次,庭审节奏较慢。智能交互模式下,系统可以根据法官的语音指令,主动调取证据材料并呈现,特别是对卷宗材料越多的案件,效果尤为显著。比如,在审理某明星因广告代言护肤品引发的合同纠纷案件时,庭审中涉及十几种护肤品在包装、成分、功效等方面内容的示证、质证。通过事前建立关键字连接,法官只需说出证据名称,系统可以在9本卷宗材料中快速搜索切换,并可以进行多屏比对展示,极大缩短了庭审时间,将原本需要一天半的庭审时长缩短为3个小时。系统对庭审指令的提前学习、主动回应,相当于为法庭提供了智能检索服务,实现海量数据中关键信息的准确提取,省却了翻阅纸质材料的繁琐和人工比对时间。

二、智能审查模式减少庭审交互误差,辅助庭审查明事实,向改革要质量

在充分借鉴上海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对庭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优化系统辅助法官对证据进行校验、把关、提示和监督的作用,真正实现诉讼证据质证在法庭、案件事实查明在法庭、各方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理由形成在法庭。

一是审查单一证据是否规范,筑牢事实查明基础。围绕证据“三性”要求,从审理报告及案卷中提取认定各类案件事实的高频具体证据,结合审判经验,从程序、形式和内容三个方面细化出各证据需要进行比对的要点,实现电脑辅助校验证据功能。如在一起刑事案件的法庭调查阶段,当公诉人向法庭出示现场勘验笔录及扣押物品时,系统根据“单一证据校验功能”对证据校验的提示,显示该证据存有瑕疵,瑕疵点为涉案有关扣押物品没有扣押笔录。法庭遂要求公诉人对瑕疵证据的补正情况进行说明,防止“起点错、跟着错、错到底”。

奖项名称设置(法院审判庭副庭长级别)-第1张图片

二是审查证据之间是否一致,理顺事实查明逻辑。对同一案件事实的查明通常伴随多份不同形式的证据材料,这些证据材料之间需要能够相互咬合印证。技术的容量和精准度优势能够快速在庭审情况和卷宗材料之间往返,及时发现笔录等言词证据与音视频资料等证据之间的矛盾之处,并向法庭发出预警。比如,当事人庭审陈述与某利害关系人互不相识,系统通过“在案证据对比功能”提示法庭,当事人在它份证据中存在相反陈述,以此引起法官高度关注可能被忽略的案件细节,进而开展进一步的法庭调查。技术的辅助减少了法庭梳理证据的时间,确保同一待证事实能够形成准确、具体的印证,也使得整个庭审过程层次更加清晰,逻辑更加严密。

三是审查证据链条是否完整,确保事实查明准确。案件事实的准确认定有赖于在案证据能否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该院以证据链条为线索,细化各类案件待证事实,列明若干待证要点,搭建起事实查明的证据模型。比如非法集资类案件证据模型中,基于案件涉及嫌疑人人数一般较多,分工复杂、且使用单位名义进行犯罪的现状,在查证犯罪事实环节,分列作案地点、时间、手段经过、后果等常规要点的同时,又设定下一层的共同犯罪人员分工、单位还是个人犯罪等不同路径,将待证事实进一步细化。庭审应用中,系统通过分析不同查证事项间的逻辑符合性,将案件材料与查证事项建立关联关系,形成初步的证据链条。之后,法庭根据证据链条的完整性情况,快速对全案证据进行综合审查判断,针对存在争议的查证事项当庭引导当事人展开调查。系统辅助案件事实查明,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案件审判质量,该院的“裁定再审率”指标连续三年持续下降。

三、智能展示模式减少庭审交互距离,辅助庭审功能延伸,向改革要公信

庭审中的智能展示模式,连接进更多的交互主体和交互元素,把庭审延伸到更大的场景中,实现了审判人员与当事人以及旁听人员之间的信息全程公开透明,有助于提升法官的庭审体验,保障当事人的诉权,也是一种有效的庭审监督,让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一是多效展示,提升法官庭审体验。开发多种功能,最大程度减少法官开庭从纸质卷宗向电子卷宗转变的不适感。比如,设置电子批注功能,法官可以当庭对案情进行批注,该批注上传后会保留在法官电脑端的电子卷宗中,便于庭后进一步研判案情;设置法律法规推送功能,法官只需说出法条名称,比如《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系统便会将法条内容自动推送到法官电脑界面,便于当庭查阅和开展后续工作。智能展示模式有助于法官更好地沉浸庭审,有效组织各项庭审活动,以高质量的庭审活动增强裁判自信,确保裁判公正。

二是多向展示,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当事人是庭审中的重要参与主体。以往的庭审模式中,当事人参与程度不高,诉权行使效果不理想。该院智能交互庭审模式注重保障当事人诉权,除了对审判席进行电子化改造外,还在当事人席位增设显示屏,旁听席位增设展示大屏,通过“语音呼出”等智能化工具,多屏同时显示诉状、证据材料等。对于需要当事人了解的其他材料,法官也可以从审判席的电脑端推送到当事人电脑端。多向展示的方式,将当事人深度拉入庭审当中,提升其诉讼参与感,以充分行使诉讼权利。这一模式的应用提升了司法的公信力和说服力,该院“裁判自动履行率”从三年前的98.51%上升为现在的99.12%。

三是多维展示,监督审判人员庭审行为。传统庭审中,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缺乏有效的衡量标准和反馈机制。智能展示模式下,如果法官对庭审的把控能力不强,不能有效组织法庭事实调查和法庭辩论,则会导致庭审过程拖沓、同步音字转换笔录过长、庭后签字阅看费时等问题。这就倒逼法官不断提升庭审驾驭能力、庭审查明事实的能力以及释法和适法的能力,不断提升庭审规范性和程序适当性。同时,对庭审的全程展示和全程留痕,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司法不规范、不严谨甚至不公正、不廉洁等情况的发生,进一步推动“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这一改革初衷的落地见效。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全程规范 全程贯通 全程留痕

以要素式审判为脉络打造在线诉讼体系

为深入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拓宽不同地域当事人参与诉讼活动的多元性、灵活性、便利性,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选取电商平台知识产权案件为试点,探索优化类案要素式审判机制,突出业务规则的规范指引,当事人、法官的充分参与,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的深度嵌入,构建“全程规范、全程贯通、全程留痕”的在线诉讼体系。目前相关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2021年4—6月该院知产庭全流程网上办案示范团队人均月结案51件,同比增加45.7%。

一、强化规则指引,切实规范在线诉讼行为

(一)细化审理规则。

制定《电商平台知识产权案件全流程网上办案工作规则(试行)》《电子送达实施细则(试行)》《电商平台知识产权案件在线异步诉讼规程(试行)》,为在线诉讼工作提供规范化、体系化的制度保障。

(二)强化诉讼指引。

制定《网上要素式立案诉讼指引》《“微法庭”使用指南(当事人版)》,先后两次召开全流程网上办案宣介会,持续在微信公众号刊载诉讼指引及专题文章,使诉讼参与人熟悉参与在线诉讼的步骤与流程,积极通过在线方式参与案件诉讼。

二、强化要素提取,助力提升在线诉讼质效

(一)构建网上要素式立案模块,便利当事人诉讼。

一是“要素信息一键导入”。通过提取电商平台知识产权类案诉请、事实认定中的必要要素,对当事人网上立案环节需提交的起诉状进行数据颗粒度的细化固定,并在网上立案界面提供立案要素模板,供申请人下载并填写后一键导入。细化的要素信息能帮助申请人抓住要点、有的放矢地做好诉讼准备,提升网上立案的通过率。

二是“公证存证一键提取”。诉讼服务平台与公证处的公证存证平台建立数据交互,申请人在网上立案时输入存证编码,可以即时获取相关公证材料和公证视频并在线预览,网上立案通过后相关公证电子材料自动进入案件电子卷宗,无须申请人扫描、上传,省时省力。

三是“诉状一键生成”。根据申请人填写的要素信息,系统自动生成民事起诉状,当事人扫码并进行电子签名后可以直接上传。以填写要素信息的方式替代传统的撰写起诉状,提高了网上立案效率,也便于法官清晰了解案件的重要信息。全流程在线诉讼体系启用以来,该院已受理要素式立案3251件,研发并实现电商平台侵害商标权纠纷、电商平台著作权侵权纠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图片类)、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文字类)4类案件的要素式立案。

(二)实现要素式文书智能化制作,助力法官办案。

一是类案辅助精细化,整合全流程各环节数据。对体量较大的知产类案,以上海法院类案办案要件指南为依据,研发要素式文书的智能化制作。充分利用前期要素式立案、第三方平台数据、庭审笔录等环节的信息,并将类案裁判规则梳理成标准化的裁判文书语言嵌入模板,形成类案裁判文书,供法官撰写判决书时参考、核校和修改。目前已实现90%以上的客观信息内容由系统直接生成。

二是通用模板普适化,法官可以个性化定制。对各类案件,法官均可实现基于通用模板或自建模板,引用审判系统案件信息、调阅并OCR识别电子案卷、自动附法条、自动排版、文书纠错与上网信息屏蔽等功能。法官节省了大量的文字录入和信息核对工作,可以更准确、高效地完成判决书的案件信息和客观事实部分,从而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专注于有争议事实的认定和裁判理由的撰写。今年2月以来,已通过文书智能辅助模块生成文书3487篇。

三、强化科技赋能,优化升级在线诉讼模式

(一)打通内外信息交互渠道,助力法官快速获取数据证据。

一是优化电商平台的数据反馈路径。针对涉电商平台知识产权案件数量激增、电商平台反馈信息较慢的现状,通过与平台经营公司的反复协调,督促其建立内部专门的数据渠道快速回应法院的商户、商品数据查询,制作发起查询及数据返回的统一表格样式,由市高院技术处负责数据交互的具体实现。目前已做到收到诉状副本后24小时内提供涉案商户信息、20天内提供被控侵权商品的销售数据信息。2月至今已完成一万余件次案件的数据交互。

二是构建证据调查的系统集成模块。在现有办案平台设置证据调查模块,实现工商信息、房地信息、商标信息、电商平台商品店铺信息的一键手动查询功能,相关查询信息反馈结果自动进入电子卷宗,并在集约化平台设置了反馈数据的实时展示,便于法官及时掌握承办案件的证据调查情况。

(二)优化“非原告”电子送达机制,提升电子送达成功率。

一是多渠道获取非原告方电子地址。督促电商平台优化平台商户入驻协议,固定涉诉送达地址;依托 “全国法院统一送达平台”和工商登记信息查询,协查自然人和法人的实名登记电子地址。

二是“智能合约”技术助力识别有效手机号码。通过区块链“智能合约”技术自动发送“电子送达确认短信”的功能,提高协查反馈结果中有效手机号码的识别率。

三是优化提示内容提高非原告方签收查看率。针对实践中非原告方当事人电子送达签收查看率不高的情况,该院通过在短信提示中添加案件真实信息和权利义务告知内容,并提示当事人可通过权威渠道查看文书的方式,提高点击率。今年2月以来,已向非原告方电子送达28678次,成功送达24334次,成功率84.85%,同比提升了一倍。

(三)构建“微法庭”异步审理模式,突破诉讼活动时空限制。

一是审理方式凸显灵活性。依托上海高院研发的“微法庭”线上虚拟法庭功能,诉前调解、正式审理阶段均可启动,短则数分钟,长则20日,省却当事人异地往返奔波,便于法官、调解员和当事人合理利用碎片化时间,灵活运用文字、图像、视频等形式,完成各类诉讼活动。

二是全程记录凸显规范性。诉讼参与人进入微法庭前完成身份认证、签名采集,进入微法庭后系统自动记录全部诉讼活动的时间、内容,微法庭结束后随即生成笔录经诉讼参与人电子签名后归入电子案卷,确保案件办理规范透明。

三是“多案一群”凸显示范性。对一方当事人相同案件,法官可以通过“多案一群”批量征询调解意愿、批量进行证据交换,提高办案效率,还可以通过个案先行判决发挥“示范性判决”的效果,以判促调。今年2月以来,该院已开启异步庭审(含谈话调解)1431场,完成812场。

四、强化集约管理,构建可视在线诉讼体系

(一)实行在线综合审批,让审判权力运行全程留痕。

一是审批事项无纸化。探索将审理程序转换、主审法官变更、审限延长与变更、裁判文书审签、裁判文书上网、代管款发放、诉讼费用退还等审判、执行中的审批事项,均由线下转为线上,实现审批事项无纸化。对于代管款发还等事项,还设置了指纹识别认证,院长、庭长通过指纹一键即可完成审批。

二是审批工作集约化。相关审批事项纳入办案平台“综合审批”模块,并细化到每一个审批环节,实现审批工作在线集约化管理。通过登录“综合审批”模块,法官可以掌握所有承办案件的审批进展情况,院、庭长可以集中处理分管部门的审批事项,同时所有操作全程留痕,使审批事项流转更高效、更透明。

三是审判管理实时化。审批事项的集约化、可视化管理也使院庭长和审判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方式发生转变,从事后查阅案卷予以个案抽查到事前借助办案系统予以全面把控,确保审判监督管理实时到位且全程可视,同时也能有效预防超审限报延长等审判管理中的痛点问题。今年2月以来,已提交在线审批申请3780次,完成审批3585次。

(二)构建集约化办案平台,确保法官“最多三步”到实质操作。

为使法官在存案较多的情形下,能高效、便捷处理各类诉讼事项,设计了以案件办理流程为维度的集约化工作台,将多元解纷、要素立案、材料递交、电子送达、同异步审、评议讨论、在线审批、文书智作、案件报结、电子归档、上诉移送、案款办理、司法委托、查询统计等事项予以集中管理。助力法官、书记员实时掌握在办和已结案件的流程进展并进行跟踪处理,也便于集约展示各项工作的基础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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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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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丨邱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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