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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命最差的是哪种火(火命最好的是哪种火)

评论:0 发布时间: 2023年07月15日 21:39 浏览: 69

致初恋

——《用书信来跟这个世界和谈》节选

文|恭小兵

中午习惯性犯了一下困,偷偷在书房打了一会盹,大约半个小时吧,似乎正入梦境,却被楼下一群砌石

的工人们吵醒。他们坐在我家楼下的一块阴凉地里,声音洪亮地炫耀各自的性经历,言语粗鄙,吐沫四溅。其中几个妇女,则发出咯咯的笑声。这就是当下中国乡镇苦力工人的真实生活,他们都很善良很淳朴,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拿着很少的薪酬,担负着养家的重任,沉重的劳作对于他们而言,已经麻木,他们趁着这短暂的午休时间,不说粗鄙的黄色笑话,又能说些什么呢?说他们的生活比蜜甜吗?不是他们不会说,而是说不出来吧,换你你说说。

醒来后,抽空给川打了一个电话,约他晚上一起吃饭,他扭捏了一下,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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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下,然后那边没有声音了,最后我几乎是大吼的,晚上一起吃饭可照!他可能被我吓了一跳,回一句知道了,很快又补一句,神经病。

今天是我生日,原本准备给自己写封信的,硬币却掷出致初恋。但明显我

不会遵守规则的。今天这个日子,写信给自己。麻将又不是我爹地。其实我也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男的,只是这个社会没给我真正表现的机会。我记得我很小的时候,可能小到我尚在娘亲的怀抱之中吧,有个夏日的夜晚,一帮人围在一张竹制凉床前,分别是我的五个姐姐,我爹地和我娘亲,还有一位外地来的小学老师,姓高,当时应是找我爹地谈个什么事,会是文学吗?我记得不是太清楚了,但我怀疑是,因为我爹地年轻时,也是比较文艺的。那晚我不慎讲了几句什么话,或许是不慎背诵了某首完整的唐诗吧,从我几个已经念书的姐姐那里学来的,当时就被那个姓高的老师视为天人,言之凿凿嘱咐我父母说,这个小孩将来必成大器,你们要好好培养呀。

我爹地和娘亲都不是很相信迷信的人,也就没怎么在意,后来尽心尽力培养我,倒是真的,我是五岁念的书,我念书的时候,农村还没有普及幼儿园,于是一个五岁的一年级新生就此诞生了,其实我小学最开始两年,确是经常要参加一些劳动的,我娘亲曾经为此事专门找到我的小学老师理论过,此事我在写给小学老师的一封信里,有详细记载。之后几年的小学生涯,更是乏善可陈的。

我可能是火命,从小就特别怕水,至今如此,

哪怕游泳馆,我都不敢下到一米七以上的深水区。这个事在我的三年级发生,我读三年级的时候,应该是七岁,跟一群十来岁的孩子后面,平时还真的没少受欺负,其中有个姓胡的大同学比较特别,经常性罚我给他背书包,后来我把他书包甩到放学路上的一个水塘里去了,这是我对自己遭遇表示出的一个小小的愤怒

抗争。但很快就被他跳下去捞起来了,事后自然是一顿毒打。我回家也没好意思说,这事一直拖到我上了初中,终于带了七八个比胡还大的同学,捉住他带到学校的后山,打得他最后无缘无故就给老子跪了,感觉还是不解恨,以致于被我带去的那班大同学,后来都觉得我太毒,我听他们小声提醒我,做人不要太狠,我们都已经帮你把他打成这样都给你跪了,但我还在拿出一把

火命最差的是哪种火(火命最好的是哪种火)-第1张图片

事先备好的

小剪刀,给那胡同学绞出一个芦花头了事。

后来我跟这个胡同学居然成了好邻居,还好在我们关系很好,都是小时候的事情,谁还记得,影视作品里几世的宿敌,都能相逢一笑泯恩仇,我跟我的胡同学,也不可能一直记着小时候结下的小小而可笑的

子。我三年级的时候,个头在全班依旧最小,但我作业总是做得很牛逼,所以还兼了班上的一个小干部,语文课代表,这官拿现在讲,叫学习委员

三年级的一个夏天,一帮大大小小的孩子脱掉裤子,赤身裸体跳下一个小水库里,我因为个头小,一直在浅水区来回狗刨,深水区来回游弋的一班坏人就说,来呀来呀,来我们这里,被我有点害羞地拒绝了,但我并没放松我在浅水区的操练,我还分别无师自通地学会了潜水,低级蛙泳、仰泳和蝶泳,当时我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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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想着,等老子技术娴熟,再过几天,应该就敢去深水区混了,其实我混在浅水区也有一门好,就是能在练功的同时,还能跟岸上坐着的几个小女的聊天,她们像是记者一样采访我,水里快活吗?你站起来,让我们看看这水有多深。

我哪能站起来呢,我小时候是没有短裤的,脱了长裤直接下水,站起来的话,节操放哪里?

可能我太招引岸边的小女的们了,深水区的几个大同学表示了不满,就不许我总是混在浅水区,十分民主地要求我去深水区,但我真的不敢去,就解释说,再过几天吧,他们也算开恩,就很人道地等了我几天。

几天时间过得真快啊,可几天过去了,我还是不敢前往深水区,他们不乐意了,还是那个胡同学亲自游过来,也不管我愿不愿意,一把夹住我脖颈,不由分说就把我带到了深水区,然后把我往深水区一放,我连操他妈的时间都没有就直接沉到水底去了。当时我也就一米左右吧,像一枚秤砣那样,沉在水面以下,呛了好多水,眼冒金星,哭也哭不出来。其实深水区也不过一米五六左右,我在水底想胡乱抓到什么东西,可是水底除了水还有

P

的东西让我抓啊,我被呛得快死了,才有几个大同学过来,合伙把我给弄到岸上,我当时赤身裸体夹了一根细小细小的小鸡鸡,躺在岸上的草坪上默默流泪,心里暗暗发了毒誓,有生之年,一定要让这个胡同学血债血偿,后来我真做到了。

上小学时,我们每天上学放学都要经过一块很长的菜地,当时那块菜地的学名叫小菜组,我们的书包里,就多了很多吃的,分别是西红柿、黄瓜、豌豆、蚕豆等。对其他不能生吃的蔬菜,我是不屑一顾的,但也有个别同学偷辣椒、茄子、丝瓜、葫芦和豆角等。我混在其中,也干过一次,有天我也偷偷摘了半书包辣椒回家,很牛逼地交给了负责做饭的大姐和二姐,当晚在饭桌上,我被我娘亲问出了辣椒的来历,然后……总之我被打的很惨,笤把丝丝抽断了至少三根,我爹地以及五个姐姐,没有一个出来帮我求情。那碗已经被他们吃得只剩下半碗的辣椒,孤立无援地望着我,我悲愤欲绝羞恼成怒地望着它。

第二天,我娘亲押送我,带了家里的十个鸡蛋,找到我作案的那块菜地,等来了菜地的主人,等我娘亲说完详情并拿出十个鸡蛋赔偿时,那个主人很感动,硬是不收我娘亲的鸡蛋,两人推来推去的,后来那个菜农还送给我几根黄瓜,我就欢快地上学去了。我到了学校后,很快就跟小伙伴们纠缠在一起,很快我就忘了身上的疼痛,忘了一切,一点羞辱感也没有地成长着。

因为偷辣椒,被我娘亲一顿爆打,打得我也非常恼火,后来我每次上学路过小菜组,总是充满仇恨,经常无缘无故冲进一些菜地,乱踩一气。如此看来,我很小的时候,对同是弱势群体的人是无法谅解的。这点可以包括我后来上了初中,为报一己私仇,邀请到几个高中同学来我班,捉住数年前溺我水的胡同学,一顿毒打之后还绞坏人家发型,虽是扬眉吐气,但却过度开发了我尚未成熟的人脉资源,并在一定范围内助长了这个社会的歪风邪气。

这事发展到后来,我班很多弱势群体纷纷找到我,提出各种报仇。这时我才正式发现,这个社会并非表面上的一团和气,而是地下的野火汹涌,人与人之间的仇恨,遍地都是。我当然是有求必应,再说每个人找我,都是有一定报酬的,即使一贫如洗的同学找到我,我也能尽力而为,反正那时,我已把自己看成是了各种仇恨的终结者,正义的化身。没想战火越燎越旺,搞到后来,我居然成了众矢之的。开始只是一些被我带人修理过的同校校友,对我恨之入骨,后来发展到一些外校的同仁同道,我跟他们井水不犯河水呀,为什么他们也纷纷将我列为敌军?这种不怎么科学的结果,让我感到不解。

多年后我终于学到一个词,枪打出头鸟,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原来我从小就是另类,天生就会招引这个社会的狂蜂浪蝶。属于花芯,花仙子那种。但问题是我自己一点都不知道,当时我校、外校包括社会上的很多小女孩,听说过我的事迹之后,纷纷要求跟我做朋友……或许我这样写有点邪恶了,但是后来,至少有五到八个小学或是中学女同学酒后告诉我,那时她们还是很喜欢我的。难道我小时候很……帅?这不科学。我小时候,就跟现在的郭敬明一样,是个矬子,而且瘦得不成体统,不过打群架时,我却总能一锤定音,因为……我在家,在学校,在社会被欺负的,太多,太多,以致于当我所有的仇恨终于找到出口时,我就表现出了一种世上一切人等皆可砸之的心态。一般打群架,我总是站在不前不后的位置,让前面可以谈判的人先谈判,甚至敌我双方在谈判时,哪怕谈得再愉快,我都已经做好最坏打算,而且我是从来也不参与谈判的行列。

谈不拢的,我也从来不是第一个出手的人,我喜欢看准某个人,某个时机和最佳角度,然后出手,所以但凡我出手,也总是介乎人命悬于一线之间,好几次都差点搞出人命。对方的小弟们我几乎不屑一顾,我从小就能关注对方的大哥,或是对方组织中举足轻重的人物。我的兵器永远都最为普通,不过是一块砖甚至只有半块砖,后来等我稍微长大一点,我发现自己依旧酷爱砖头,再后来,当我终于上网时,我的兵器,依旧是砖头。我这一生,不会是为了一块砖头而来吧?

每个丑人都有美化自己的义务,所以我也有初恋的,只是对于整个世界只字未提,一直未提。但我在

2004

年的一部小说中,曾经很肤浅地虚构了一个故事,但那不是真实的,只是有一点点真实的影子。我初恋之所以如此难以启齿,是因为我初恋是个标准的官二代。我初恋的父亲,当时是我们乡最年轻最帅的乡长,后来好像荣升至县级干部,但这不妨碍我喜欢他女儿,在我感情最为真挚的年代。

我上中学的时候,带了一个小弟,叫川。有关川的故事以及我与川的友谊,我在我的高利贷跑路日记里有所交代,这里不提,但是川为我的初恋,却是立下过汗马功劳的,而我却在川的初恋过程中装神弄鬼,害得他差一点就跟我翻脸

我上中学时,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架势,很多老师对我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发展到最后,很多老师几乎以我不去上他们的课为荣。但也奇怪,我的中学有如格罗索的灵魂附体,因为那时我既要不断的冲出校园去混世,还要使成绩在班上保持一定的名次,这个过程是很艰难的,好在我有格罗索的灵魂附体,我做到了,没有给我情敌们任何机会。

我初恋当年就坐在我前面一排,初恋坐在左一排第二桌左,我当时是坐一排第三桌右,我的同桌是个女的,讲话声音奇大,性格像个男的。我现在记不清当年到底使用了什么手段,跟我同桌调换了位置,会不会使了丑男计呢?这是不要追问我了好吗,我真的已经记不清,但我却真实的如愿以偿的坐到了我初恋的背后。有过上课喜欢做小动作的同学们应该知道,横排左边第一排居左而且不是纵排第一的位置,是多么牛逼。当时那种情况,拿到现在来讲,叫做我初恋已尽在我掌握之中。

尽管座位已经绝顶牛逼,但在教室能做的毕竟有限,再说我初恋又是一个十分喜爱学习之人,我怎能自找没趣呢?事隔多年,我才知道,当年我能偶尔在班上考个前三前五,分明是因为我不能在我前排女同学面前丢脸啊,恋爱中的男的,潜力是无限的。

忽然想起一个事,我初恋也是十分喜欢看书的。什么梦里花落知多少(三毛版,非小四)、花季雨季、白马王子,等等。我那时已经丢掉古龙金庸梁羽生了,基本上在攻什么动物凶猛、看上去很美,还有黄金时代。因为爱屋及乌,偶尔我必须看一下岑凯伦张小娴之流的鬼书,三毛是个例外。这样的事如果发生在现在,如果我初恋喜欢看幻城或是小时代,放心,从此郭敬明就是我偶像,在初恋面前,我是不会有任何底限的,这叫爱。

我初恋住在乡政府大院,我们学校坐落在乡政府后面不远处,初恋放学回家并不远,但是每天放学,总有一班鬼男的骑着自己的轻便自行车,在我初恋面前绕来绕去的,这让我大为光火,因为我的自行车是加重的,后来我一气之下,充分利用桌位的优势,每天放学前给我初恋递纸条,要求每天放学带她回家,可不可以,我初恋每天都很欢快地回复说可以,从此……

当年我为了加快发展自己与初恋的恋情,特地买了一本很屌的硬面抄,花了大约十几个晚上的时间,伪造了满满一本日记,内容除了一些肉麻的情话,还有板有眼地记录了一些真实发生的事,更多是我的一些非常甜蜜的心理活动,那本日记本,被我派川特地偷给我初恋,从此……

当年川的老头是我们乡书记,每天傍晚,乡政府下班比我们学校放学早,川老头就骑了一个摩托车回民主,让川一个人住在乡政府,我原本是住校的,但很快跑去跟川住了,因为川老头的单身宿舍大门,正好对着我初恋家大门。我初恋的老头也经常骑摩托车回家,也把我初恋单独丢在他的单身宿舍里,夏天,每到晚上七八点,初恋就会一边趴在她家窗前的桌上做作业,一边断断续续哼,一千零一夜……没有一夜不思念……每一份想念……化做不成双的蝶……一千零一夜……没有一夜不流泪……流到心里面……变成雪,我则端坐在川家的窗前,痴痴地沉迷于我初恋优美的歌而不能自拔。

有天黄昏,我初恋好象是心血来潮,居然跑过来这边,要求我到那边去帮她洗下头,当我跟在我初恋身后离开川家时,川望我的眼神是笔直的,当我将一些温热的水花,捧向我初恋的头发时,隔着她的衬衫领口,看见了一些不该看见的东西,恍惚中,我感到血脉喷张。另外还有种剧烈的眩晕,使得我摇摇晃晃,手忙脚乱。我初恋当时好象也发觉了我的异常,抬起头,披散着一头湿淋淋的长发,朝我暧昧地笑了笑。那样子差点让我当场休克。

当年川也偷偷喜欢上我们学校一个女的,问题是那女的却是我家亲戚,按照辈分,她喊我喊叔叔,就比我小两岁,但我这个侄女对川好像不怎么来电。川跟我讲过几次,叫我出面做一下我侄女工作,我当时考虑到辈分问题,觉得不怎么方便,就准备推脱,没想川说,你要是不帮我,我就去告诉谁谁谁,说那个日记本是你逼我递给她的,吓得我当场就答应川,立即马上去见我侄女。

我确实去找了我侄女,她在另外班,当我说完川的意思,即刻就被我侄女一个白眼的功夫,秒杀。铩羽而归的路上,我居然恶作剧地拿出纸笔,想象着我侄女的笔迹,写了个纸条带回来给川,纸条内容是:今晚×点烈士墓见,记得带点吃的。没有抬头,落款却是我侄女的姓名。当川拿到那张小纸条,简直像是骑着一头笨猪上了天,川真是比他的坐骑还笨啊,女的怎么可能会主动要求跟男的约会,还带点吃的?现在想想,恋爱中的男的真可悲。我记得川那天至少买了

20

块钱女生喜欢吃的零食,至少提前了一个小时就去了烈士墓,后来……

后来

把川带去的零食全吃之后

向川承认了错误,后来…… 后来川当场就去跟我初恋讲了我那个

硬面抄日记本

背后的故事。

火命最差的是哪种火(火命最好的是哪种火)-第2张图片

就是那年秋天,我初恋就在我的视野里忽然消失并再也没有回来过,我说的是学校和乡政府,那时我还不知道世间还有忧伤这个词,所以当时感觉就是有种比较大的悲伤,连续好几个月,整个人都像是丢了魂一样。后来我知道,是她老头升职了,他们全家都搬去了县城,我初恋也被安排到县城的一所中学做了插班生,后来我曾经去过几次她所在的县城的中学,还跟那所中学的学生干了几架,甚至还给她写了几封信,但无论我怎么努力,依旧没能挽回那段少年时代的爱情,也不知那几封信,她收到没有。

时光仿佛一眨眼,我们彼此就老了,多年后,我终于在一次同学聚会上碰到我初恋,然后…… 然后就是今天,因为百无聊赖,为了消磨

岁月

,我就

坐在苍老后遥遥无期的时光里,写一封信,给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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